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23号)要求,为做好我院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23号)规定的条件,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为2人。
三、选派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务于3月29日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7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部门、单位盖章)送至人事处(行政楼203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33356181@qq.com。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