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17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全国、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弘扬我市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坚守初心、砥砺奋进,加快全市教育现代化进程,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颁发“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

一、评选范围

在职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二、评选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教育思想理念先进,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掌握教育教学规律,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0年以上,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表彰奖励,展现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潜心教书育人,治学严谨扎实,积极创新实践,在学科专业建设、课堂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区、全国都具有示范作用。深入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承担市级以上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组织协调、团队合作、管理能力强,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学校建设管理、教师培养培训、综合育人、教育改革创新和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成绩显著,其经验在全市乃至全区、全国都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我院推荐1名教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各单位务于2019年5月19日15:00(时间紧迫,过时不候)将下列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3室)。

(一)《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七份。

(二)《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表格中“市级以上荣誉”一栏务必填写完整。

联系人:邬敏,电子邮箱:33356181@qq.com。

附件:1.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审批表

2.全市教育突出贡献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电话:0477-8591197  邮编:017000  

版权所有:靠谱的网赌平台大全-十大网赌正规网址下载  蒙ICP备17003790号

Baidu
sogou